机关各科室、直属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各开发区(投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漳州市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