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城市管理局、龙文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市委编办2022年5月6日《关于市城市管理局新增部分权责事项的批复》(漳委编办[2022]22号),我局新增行使5项室内装饰装修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20]46号)关于室内装饰装修行政处罚权下放的要求,现将我局新增行使的5项室内装饰装修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下放至芗城区城市管理局、龙文区城市管理局行使。
综合原有的室内装饰装修方面行政处罚权,目前芗城区城市管理局、龙文区城市管理局分别行使15项室内装饰装修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室内装饰装修权责事项目录》)。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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